我院领导向回族穆斯林职工祝贺开斋节

30.07.2014  19:09

2014年7月29日下午,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社科院党委书记范鹏同志,省社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福生同志,在穆斯林开斋节到来之际,向我院回族穆斯林职工致以节日的祝贺。

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院党委书记范鹏同志代表院党委、行政和全院职工,向回族穆斯林职工及其家人表示节日的祝贺和问候,对回族穆斯林职工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与全院职工一道为社科院的各项工作和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希望回族穆斯林职工今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一如既往,努力工作,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科院的发展继续做出自己的贡献。

省社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福生同志,与回族穆斯林职工就各自的研究方向和有关民族宗教研究课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开斋节,是阿拉伯语“尔德(节日、集会之意)·菲图尔(开斋捐——用于接济穷人等)”的意译,所以也称尔德节,是伊斯兰教的三大节日之一,是穆斯林庆祝斋月结束的节日。按伊斯兰教法规定,伊斯兰教历每年9月为斋月,凡成年健康的穆斯林都应遵行,斋月结束的第二日即为开斋节。(赵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