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院长:尽力减少非学术因素对院士工作影响

25.06.2014  13:23
原标题:工程院院长:尽力减少非学术因素对院士工作影响

两院院士在我国科技界拥有最高学术荣誉,全社会高度关注,院士的一言一行对学术风气和社会风尚都有极大影响。不久前圆满闭幕的两院院士大会,为改进完善院士制度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对于完善有中国特色的院士制度,促进科技的发展,引领人才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针对院士制度改革的具体问题,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院士接受了记者专访。

院士制度改革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

记者:请问如何评价院士制度的历史贡献?

周济:院士制度最早出现于17世纪的欧洲,有关国家陆续出现以科学家为中心的组织并逐渐发展。1635年,法国成立了科学院,1660年,英国成立皇家学会。随着科技革命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均先后成立了科学院、工程院等学术机构并普遍实行了院士制度,对推动科技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工程院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创建和成长的。改革开放以来,为提高中国工程科技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工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审时度势,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1994年6月3日正式批准成立了中国工程院。20年来,我院共选出936名院士。目前健在院士802位,其中资深院士271位。

记者:请问这次院士制度改革的总体考虑是什么?有哪些主要任务?

周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并把院士制度改革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明确要求。在这次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充分肯定院士制度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明确指出,我国院士制度存在一些社会关注、科技界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要求我们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这次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方案,加强了改革的顶层设计,明确提出,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方针,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我们要以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为动力,突出学术导向,真正守住院士称号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

这次改进完善院士制度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改革院士遴选制度,包括:改革提名渠道、完善增选机制、建立投诉分类调查机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等;二是优化院士队伍学科布局和年龄结构,包括:增加工程科技一线和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院士人数,适当提高中青年人才当选比例等;三是规范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四是规范院士兼职和相关待遇;五是发挥院士在决策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院士遴选将突出学术导向,增加全院院士终选投票环节,健全院士退出机制

记者:请您具体谈谈这次《中国工程院章程》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做出这些修改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周济:《中国工程院章程》是中国工程院的根本性规章制度,建院20年来,《章程》在1995年、1998年、2000年和2008年进行过四次修订。

本次主要修订了三方面内容:

关于提名途径。坚持和突出院士增选的学术导向,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扰,取消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的遴选途径。修订之后,院士候选人有两种提名途径: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遴选,提名候选人。

关于全体院士终选投票。为了更充分地行使院士民主权利,提高当选院士在整个学术界的认可度,加强对交叉学科候选人的把关,增加了全体院士终选投票环节:“各学部初选结果经主席团审议并确定终选候选人名单后,提交全院全体应投票院士进行投票终选。终选采取等额选举,获得有效票半数以上赞成的候选人当选。

关于增加劝退的规定。针对个别院士自律不够,在学术道德和个人品行方面存在问题,进一步健全了院士退出机制,“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应劝其放弃院士称号”, 这主要是考虑个别院士的行为虽然没有构成违法犯罪,但已对院士群体和工程院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就要劝其退出院士队伍。这对于加强院士科学道德建设,规范院士队伍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记者:请您再介绍一下院士制度改革的其他主要措施。

周济:院士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修改《章程》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有些改革措施将通过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来落实,有些将在我院的增选工作配套文件中落实,有些还需要院士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积极配合来落实。

除了《章程》涉及到的内容外,还将逐步施行以下具体措施。

改革院士遴选制度。增选质量是院士队伍建设的生命线。一是强化责任,履行职责,改进院士候选人提名方式,认真负责地为国家举贤荐能,把符合条件的杰出工程科技人才尽可能地吸收到院士队伍中来;二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的工程科技专家选举为院士;三是严肃纪律、端正风气,完善候选人公示和投诉的分类调查机制,严肃处理增选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净化院士增选的风气。

优化院士队伍学科布局和年龄结构。近年来,工程院在院士增选中非常注重年轻化问题,而且,2009年、2011年、2013年连续三次新当选院士平均年龄在56岁,正逐步趋于年轻化。今后,我们要更加关注优秀的中青年工程科技人才,努力把符合条件的杰出工程科技人才尽可能地吸收到院士队伍中来。在我院院士增选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学部设置和院士队伍学科布局总体研究,重视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国防及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人才的遴选,提高来自工程一线科技人员当选院士的比例。

规范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有关院士退休方面的规定,将由人社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和制定相关政策,我们将积极配合并坚决贯彻落实。

规范待遇兼职。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院士自身建设,呼吁广大院士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协助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发挥院士在决策咨询方面作用。中国工程院要充分发挥院士们和专家们的集体智慧,按照服务决策、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事关国家、产业、地方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程科技创新的重大关键问题,开展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

加强科学道德建设。要健全院士科学道德行为规范,强化自律,号召广大院士发扬我国科技界爱国奉献、淡泊名利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在攻坚克难、崇德向善中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大力弘扬院士的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和科学作风,激励和教育青年学生和科技工作者,带动科技界乃至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减少非学术因素对院士的干扰,避免院士称号与不合理的物质利益挂钩

记者:院士制度改革的下一步工作和预期效果有哪些?

周济:建设一支好的院士队伍,是党和人民的期待,也是全体院士共同的心愿。按照《章程》修订的精神,下半年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与之相关的多项增选办法和规定,以及院士科学道德守则等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尽最大努力减少非学术因素对院士工作的影响或干扰,避免院士荣誉称号与不合理的物质利益挂钩,强化院士队伍的学术引领功能和科学道德的垂范作用,使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定位,以更好发挥广大院士作用,更好发现和培养拔尖人才,更好维护院士群体的荣誉和尊严,更好激励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才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记者 余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