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依法严惩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

25.08.2014  09:27

  本报甘南8月24日电 (记者徐隽)8月21日至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甘肃省兰州市和甘南藏族自治州等地,调研法院工作,看望慰问法院干警。周强强调, 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积极开展反分裂斗争,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妥善审理经济、民生领域各类案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政策,将准确适用法律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结合起来,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继承发扬陕甘宁边区优良司法传统,坚持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将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不断加强司法便民利民,为群众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周强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依靠科技手段,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提高司法能力,有效破解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发展难题,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周强指出,西部很多地区地域宽广、交通不便,既要加强巡回办案、送法上门,也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网上办案减轻群众讼累、降低办案成本。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25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