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城区院采取“四项”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5.03.2016  16:46

      3月14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嘉峪关市城区院迅速行动,通过召开科务会、工作安排会等形式,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紧密结合基层队伍实际,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努力推进城区院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进展。
      一是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部门季度工作部署会上,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检察长丁霞敏和纪检组长张让会的讲话精神,根据市院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对城区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在会上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并逐个签订了《廉洁从检承诺书》。
      二是强化纪律作风教育,着力营造从严治检新常态。今年城区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坚决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个别干警自身纪律作风要求不严、工作中慢作为、上班玩手机等行为要做到真严真管,发现及时纠正,对屡教不改的,报请市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是加强廉洁从检制度规定的落实。全体人员要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两个规定”,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今后办案中律师提出意见的一律通过案管中心受理提交,律师对案件要当面提出意见的一律在办公室接见,严禁私下与个别律师、案件相关人员接触、交往,全体检察干警要慎重交友,规范社会交往行为,自觉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纯洁“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
      四是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案件责任追究。城区院办案数量大,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同时根据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要求,全体办案人员更要在实体、程序规范上下功夫,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坚决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确保在每一起案件中都体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文明、规范的示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