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院采取“四项举措”确保电子卷宗工作有序开展

08.01.2016  15:11

      按照《甘肃省检察机关部署应用电子卷宗系统实施方案》的要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电子卷宗系统的部署应用工作,架设首个全新服务器并于2015年12月31日在全市两级院完成全面部署工作。在电子卷宗子系统上线首日,崆峒区检察院开展了案件卷宗扫描、制作、上传使用工作,目前已有4件案件电子卷宗顺利上传,系统运行正常。
        一是“认识到位”,明确任务。该院高度重视电子卷宗系统的应用,按照《甘肃省检察机关部署应用电子卷宗系统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电子卷宗系统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副检察长、案管、技术、计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全院卷宗电子化工作的开展。专门组织召开全员大会,明确任务目标,研究解决问题,要求做好工作中案件卷宗的保管及保密工作。同时要求案管部门,应形成工作机制,引导干警做好电子卷宗制作、储存、保管和利用工作。并制定了《崆峒区检察院电子卷宗部署工作实施方案》,逐条逐项落实省院部署要求,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保障到位”,积极实施。在办案人员不足、办案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该院挤出资金为案管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及专用电脑、扫描仪等电子卷宗制作设备。同时,还由技术部门设立专用服务器,单独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负责专门电脑,注意电脑保存,为电子卷宗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三是“审核到位”,卷宗标准。案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卷宗的扫描登记、审核工作,确保每份卷宗材料达到扫描标准。对业务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均制作成电子卷宗,未按要求制作电子卷宗的案件一律不得归档。完成后的案件电子卷宗,由相关人员依次进行校对,确保扫描内容与纸质档案内容一致,努力实现扫描及时准确。
      四是“质量到位”,内容准确。针对电子卷宗扫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该院由专门人员登记在册,集中总结。采取以开科务会的形式,积极探讨解决方案,确保电子卷宗扫描清晰、准确,及时上传扫描卷宗,严格保密案件信息。
      该院自开展案件电子卷宗业务以来,得到了业务部门及律师的好评,不仅做到了在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模式,也与外部形成良好的对接机制。下一步,根据省、市院关于电子卷宗工作开展的新要求,该院将提前谋划、科学部署,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在后续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电子卷宗在服务办案、服务管理、服务决策、服务权利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