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通过“五抓”推进基层院规范化建设

07.07.2016  02:01

        今年以来,酒泉市院党组紧紧围绕全省检察工作总体思路,以落实《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为主线,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采取“五抓”,不断加快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步伐。
        一是深化学习抓认识。采取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市检察长会等形式,深刻领会上级院关于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做到“吃透上情”,不断提高两级院班子对基层院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解决了班子和干警中存在的小进即安、满足现状等思想,增强了争先创优意识。积极向地方党委和人大汇报基层院建设工作,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对基层院建设工作的支持。
        二是落实责任抓领导。把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和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对建成各级“先进检察院”的检察长分别予以嘉奖、记功表彰,对创建工作不力的进行谈话诫勉。市院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基层院检察长座谈会,研究创建工作,市院每个班子成员联系包挂一个基层院,市院机关各部门联系包挂对口部门,定点帮促,基层院班子包挂分管科室,把基层院建设工作落实到了两级院班子及各科室身上,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格局。
      三是强化督导抓落实。制定下发了《酒泉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院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基层院规范化建设。规定市院检察长和包挂基层院领导每季度至少下基层调研一次,帮助解决基层院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采取培育先进,拉促中间,帮扶后进的办法,针对各院不同情况分别帮助制定了创建全市、全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争创目标。坚持“一院一特、一院一优”的思路,督促各基层院狠抓特色、突出亮点,创出自己的“品牌”业务。
      四是严格考核抓质量。年初,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酒泉市院党组制定出台了科学、完善的《酒泉市检察机关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基层院班子整体效能发挥评价、评先树优和干部任用推荐、奖惩的主要依据。同时,认真开展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抽样评估活动,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积极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方式。各院均采取自查与市院督查结合、重点评查与全面评查结合、随机评查与定期评查结合、专项评查与日常评查结合、案后评查与同步评查结合的方式,增强案件质量评查效果,对评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力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五是围绕基础抓发展。今年以来,酒泉市院共投入40余万元,用于案件管理中心扫描监控设备建设、办公大楼高清监控设备建设、车库门禁系统建设,市院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大力提升检察技术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办理司法鉴定案件9件,开展同录87次。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强宣传,在市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新闻客户端发布各类信息685条,在各类媒体上稿19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