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获得全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

03.12.2018  16:14

近日,经过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以及兰州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审查,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申请的全省首家环境损害鉴定资质获得批准,业务范围包含:污染物性质鉴定(除环境危害性和毒性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振动)等五个类别,共有13人具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其中1人为正高级工程师,3人为高级工程师,9人为工程师。

此次全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的成功获批,是我院继2016年入围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二批)》后又一重大突破,标志着我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工作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开始步入法治化轨道。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或专门知识,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诉讼及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意见是进行责任认定和司法审判的重要依据,可为环境污染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是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评估队伍建设,提高损害评估专业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制。下一步,我院作为全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主要技术力量将继续支撑甘肃省环境污染事件的鉴定和评估工作,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