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院荣获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称号

27.10.2015  16:09

        近日,甘州区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该院党组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与检察工作齐抓共管,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创建指导思想,确保了该院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近年来,该院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加强精神文明阵地建设,完善院史室、党团活动室和图书室设施,健全信息平台,为丰富干警精神生活搭建了平台。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讲文明树新风”、“联村联户”等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头参加文明城市建设,拓展了创建内涵,提升了创建层次。
        该院领导表示,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把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不断增强创建活力,努力推进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