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院联合侦查机关提高电子卷宗制作水平

15.06.2016  09:46

      近期,庄浪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与侦查部门交流沟通,就案卷制作达成共识,侦查部门将按照规定规范案卷材料的制作,努力提高案卷质量。
        卷宗作为最重要的案件材料,其制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的制作水平,甚至影响到后续的统一应用系统办案及律师阅卷等,为了规范案卷制作,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庄浪县检察院近日与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检察院自侦部门等侦查机关沟通,就规范案卷材料制作达成一致意见。
      自今年开展电子卷宗扫描制作以来,该院发现侦查机关的案卷普遍存在错页、漏页、重页等页码编写不规范,目录与卷宗页码对不上号及订书钉未去除等装订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导致电子卷宗无法顺利制作。
        该院将电子卷宗制作规范的要求逐条对照,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做到指出的问题有据可查,在案管部门收案时向侦查机关发送具体意见,希望侦查机关严格按照规范化的要求来制作卷宗,对没有具体规定的电子卷宗制作方面的要求也希望侦查部门予以配合。此外,为保证电子卷宗制作不过于仓促,导致案卷材料积压在案管部门,同时根据办案部门要在三日内将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希望侦查机关非因特殊情况,案件尽量不要在星期五下午移送案卷,以免耽误办案时限。
        侦查部门对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非常重视,表示将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阅读《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示范案卷指南》,并对需要移送的案卷材料进行把关,对发现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案卷在内部退回重新制作,保障电子卷宗制作的要求。对于办案时限问题,侦查部门也表示将强化办案的时间意识,加快办案时效,及时将案卷材料移送,保障法律流程顺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