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纪检组长为干警导读廉政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

08.03.2017  18:37

        3月6日,酒泉市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长曹宪胜释疑解惑,为大家详细导读了即将于3月10日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即将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干警廉洁从检承诺书》的内容,这是该院为新年度廉政大会设置的一个“热身赛”,促使大家加深理解自身承担的主体责任和承诺的具体内容,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确保每位干警兑现承诺,自律守纪。
        根据4天后的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安排,届时市院检察长将分别与7个县(市、区)院检察长、市院分管院领导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全市两级院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所属干警,无一遗漏,都要依次层层签订以上两种廉政文书。
        曹宪胜逐条解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六项责任清单,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将本部门本条线党风廉政建设与本部门检察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开展廉政教育。认真抓好政治学习,适时开展警示教育,保持队伍清正廉洁。认真组织开展“季度廉政教育讲评日”活动,定期组织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专题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落实谈心制度。经常与本部门干警谈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司法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司法办案规范和廉洁从检规定,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双十条”规定及相关制度贯彻执行,坚决查纠“四风”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认真实施监督检查。经常对省市委、上级院和市检察院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察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坚守纪律底线。及时掌握本部门人员社会交往、业外行为和业余爱好等情况,严防八小时以外违法违纪;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因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本部门发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问题,以及本条线业务工作严重违反检察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曹宪胜还逐字逐句解读了《廉洁从检承诺书》四项承诺内容,要求每一位市院工作人员践行承诺,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和本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各项党纪检纪,坚持用党纪条规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上海检察机关“五项严禁”;注重作风养成,端正工作态度,以良好的职业素养,树立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纪检组长一把手导读廉政文书,是该院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创新性举措,也是该院新一年抓廉政建设整体配套,实现责任全覆盖的重要抓手。此举在全体干警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共鸣。大家表示,签订两份廉政文书后,身上的责任和压力更大了。一定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兑现自己的承诺,为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尽责尽力。
        曹宪胜围绕全市两级院党组如何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纪检组怎样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纪检监察机构怎样在效落实释纪说理制度等问题与前来参会的基层院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探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