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院立足“五个到位”提升车辆使用保障水平
近年来,灵台县院高度重视车辆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中心,立足“五个到位”,强化车辆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逐步形成“管理严格、配置科学、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车辆管理体系。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该院注重加强驾驶人员教育管理,经常召开会议,通报检察系统检务执法车辆及行政保障车辆网络舆情情况及督查情况,要求全体驾驶员提高思想认识,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交通法规和《警车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消除特权思想,不开英雄车、霸王车、赌气车,筑牢安全防线,站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高度,联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认识做好检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改进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障行车安全,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是制度建设到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该院及时完善和修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出车审批制度》、《驾驶员管理和考核办法》、《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对车辆管理、车辆使用和绩效考核等作了严格要求,规定检察业务工作申请警车,正常办公申请民用车辆,其他情况一律禁用。申请派车网上流转,使用过程中非工作需要不准改变申请路线,较好做到车辆出库有申请,入库有登记,杜绝车辆管理失控和盲区。
三是教育培训到位。近年来,该院始终把学习培训作为车辆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整体技能。参加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全体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高检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定期组织集中车辆保养,夏季对车辆车状进行维护,经常组织驾驶人员相互交流驾驶行车技术、常见故障排除、突发情况应急处理办法和如何节能的经验,让每位驾驶员都能做到熟记于脑、铭刻于心、落实于行。同时积极开展文明知识培训,要求驾驶员遵守检察机关各项规定,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庄,待人接物文明有礼,车内外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四是考核监督到位。为确保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该院注重日常监督和年底考核相结合。注重警车使用监督,将警车使用列入检务督查内容,通过民意调查,了解驾驶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保障质量。注重驾驶员考核,将安全行驶里程、违章违纪、公里油耗和驾驶技术等指标列入驾驶员考核内容,作为驾驶人员聘用和全年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是厉行节约到位。强化驾驶员节约意识,组织驾驶员学习有关节能知识,从节约一滴油、一滴水、一分钱入手,培养节约观念节约习惯。购置洗车设备,自己动手洗车,所有公车没有洗车费用支出。实行单车核算管理,节约燃油费用。对公里数、加油量、维修费等,安排专人负责核算,根据行驶里程和燃油情况,计算公里油耗,进行评比,给予适当奖励。实行定点定期维修制度。驾驶员根据车况提出保养维修申请,车队负责人实行初检,提出维修意见,经办公室同意后到定点厂家进行保养维修,减少维修成本,始终保持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