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院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

07.08.2015  16:06

      近日,华亭县院召开由该院检察长黄正华主讲的“践行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题党课。
      党课上,黄正华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三严三实”的重要意义,明确“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遵循,是其修身之本、为政之道。规范司法行为是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严三实”的生动实践。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六个查一查”,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专题教育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在修身方面,查一查是否抓实思想引领。思想主导行动,思想上的偏差会导致行为上的不规范。必须让每一位干警在灵魂深处根植规范司法的自觉性,真正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当前,一些检察干警规范司法的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成为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顽疾。这就要求我们在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司法良知教育上持续下功夫,引导全院检察干警强化民本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打牢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是在用权方面,查一查是否厘定权力边界。该院不断建立完善制度,编好“笼子”,努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明晰权利清单。同时严格制度执行,防止制度沦为“稻草人”。比如,针对暴露出的对领导干部监督薄弱问题,制定对科级以上干部监督的规定,明确了9项监督措施和4种责任追究情形。为强化责任担当,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倾向,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平时谈心,善用信访提醒谈话,严格诫勉谈话,做好任职谈话,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取得好的效果。 
        三是在律己方面,要查一查是否做到自觉自查。“公则生明,廉则生威”,检察官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是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做到清正廉洁尤为重要。该院坚持“制度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把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人。检察干警的“自我约束”即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等,用以对照查摆检察人员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以及接待、询问、讯问、出庭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制度监督”即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个人执法档案制度、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有过错就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举措根除每一位检察人员司法作风的顽瘴痼疾。
      四是在谋事方面 ,查一查是否确保规范到事。开展检察工作,必须脚踏实地,把心思用在干事上,使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举措符合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一次不规范的行为或疏忽大意,就可能埋下各种隐患,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司法公信。
        五是在创业方面,查一查是否做到真抓实干。检察干警要始终保持疾恶如仇的凛然正气,在执法办案中,做到铁面无私、刚正不阿,敢于碰硬、坚持真理,面对各种诱惑都能一身正气、不为所动,面对各种阻力和压力都能百折不挠、毫不退缩。
      六是在做人方面,查一查是否能够贴近群众。作为检察人员,要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真正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形象。该院积极拓展联系服务群众途径。结合“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等方式,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向基层延伸工作力度,广泛收集群众真实的呼声需求、了解群众对检察官的直观评价、听取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打牢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以实际行动增强检察机关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最后,黄正华强调,“三严三实”体现法治精神、群众立场,为改进作风树立了新的更高标杆。践行“三严三实”必须以问题导向抓整改,以遵规守纪抓执行。该院将认真对照 “六个查一查”,逐一对照检查,坚持边查摆边整改,真正做到从“”上要求,向“”处着力,努力推进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