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院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

28.03.2016  16:16

      近日,经报白银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平川区检察院正式将内设机构“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
      为了更好地使刑事执行的检察工作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要求及精神相衔接,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和刑事诉讼活动检察监督的力度,该院党组根据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的有关部署,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完成了刑事执行检察机构的更名工作。
        此次更名意味着该部门在原来对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基础上新增加了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同时此次更名也是新形势下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刑事诉讼法赋予的刑事执行监督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