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院注重在制度上保障律师执业权力

27.02.2015  15:32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构建新型互动良性检律关系,灵台县院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新形势下律师职业权利保障工作。
        一是建立定期沟通制度,认真听取律师界声音。为进一步了解律师界对检察机关意见建议,2月15日,该院就保障律师执业权力召开了专题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华,反贪局局长白明杰,与县律师协会会长李喜学等律师进行会谈,围绕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充分征求律师界的意见建议。座谈会上双方表示要建立定期沟通制度,通过双方共同对话、开展调研,细化律师权益保障方面的规定。
        二是建立严格的通报制度,整治侵害律师职业权利等不规范行为。针对实践中一些检察人员对待律师及辩护工作存在的偏见的问题,院党组要求加强学习,大力倡导职业共同体意识,特别是把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作为专项整治阶段必学文件,加深领会。同时,加强对侵害律师职业权力行为的惩治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由院纪检部门受理律师投诉,查实后进行通报,以加大律师职业权力保障工作力度。 
        三是完善协调配合制度,把律师权利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由案管部门尽快制定《律师接待阅卷工作管理规范》等系列制度,并借助统一案件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平台,为律师的案件查询、电子阅卷等行为提供方便,突出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打造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便捷通道,切实提高律师接待工作的标准化、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