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院法警队召开座谈会共谋警务工作
近日,灵台县院法警队召开了由办公室、政工、反贪、反渎、公诉、控申等科室(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共同分析研究该院警务工作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法警队负责人主持会议,分管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2015年我院警务工作基本情况,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大家一致认为,2015年警务工作态势良好,警务培训、上案履职、大练兵等主要工作同步开展,特别是在职务犯罪追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执法办案安全。
会议认为,目前该院警务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一是理论业务学习抓得不紧,特别是9项职责和13项任务缺乏认真研究和深入思考,学的不深不透;二是协作配合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维护出庭公诉人保障、信访场所秩序维护等方面有差距;三是警务培训的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不强,培训效果不够明显等等。
会议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省院法警总队新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在促进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全面建设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在学深悟透抓好落实上下功夫,保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对照制度规定的要求标准,认真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正规工作秩序,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办案安全。二是要增强保障办案安全的意识。要针对去年上案履职情况,对办案安全形势进行全面评估,查找办案安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执警行为和方式,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以确保执警环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要继续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积极开展大练兵活动,立即着手准备“春训”方案,邀请公安、武警教官进行指导训练,提高警察的体能素质。四是要适应和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细化司法警察权力清单,在司法警察全面履职上下功夫见成效。紧紧抓住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明确司法警察职能定位和本质属性,理顺管理体制,规范职责权限,拓宽职业发展空间,真正把改革成效体现在推进司法警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五是要按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对司法警察配合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信息查询、调取证据、追捕逃犯、送达法律文书、看管押解等职权进行细化,从职权上坚决防止和克服“检警不分”“以检代警”等错误现象,全面履行好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