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院沈冬云同志荣获天水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03.05.2016  18:25

        4月28日下午,天水市庆祝201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天水迎宾馆举行,市委书记王锐出席大会并讲话。会上,99名劳动模范受到隆重表彰,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沈冬云同志荣获“天水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沈冬云,自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公诉、控申、民行、法纪、批捕等多个岗位工作。凭借出色的工作成绩,多次被秦州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中层干部;2010、2011、2015年三次被天水市妇联评为“巾帼建功标兵”;2012年6月被天水市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次、2014年12月,嘉奖一次;2013年8月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女检察官”、2014年9月荣获“全省刑事申诉业务能手”;2016年3月被评为全区政法系统“十佳”个人。
      在控申科,她是热心文明的“接待员”,以化解矛盾和涉检信访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为己任。凭借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素质、业务能力,三年间,她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0多人次,其中集体访、重复访32件次,完成上级院和当地党委政法委交办案件26件,无数次用微笑化解上访群众的怨气,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由其创建推行的“五步工作法”和“五张表制”的“双五”工作模式,使控申工作逐步迈上新台阶,工作经验在甘肃省院控申工作会议上现场交流。在民行科,她主办了全市第一起提请抗诉案件,经验在全市推广;在法纪科,她既是内勤又是侦查员,连续几天几夜加班不休息,遇到去外地取证二话不说拎包就走,从没有半句怨言;在批捕科,因为所办案件质量高,数量多,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在公诉席上,她指控犯罪,义正词严,所办理的300多起案件均得到有罪判决,无一错案。在办公室,她又是精细管理的“红管家”,她将办公室的职责从上到下,从大到小,精确定位,责任到人,既不越位又不缺位,将各项工作流程规范化,靠制度管人管事,在办公室内部形成一种竞争、向上的氛围,使办公室在全院的枢纽地位凸显,检务、政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从检24年来,她严格遵守“尽吾职分之所当为,行吾良知所不能自已,奋其身入于世界之中,磊磊落落!”的入职誓言,守护着心中这份神圣的事业,书写着一名检察官对事业的无悔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