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院民行处积极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08.04.2016  16:10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能力,保证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全市民行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3月30日至31日,白银市检察院民行处组织全市民行检察部门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评查工作,参加评查的人员有县、区院民行科长名业务骨干、市院民行处全体。
        此次评查的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24日审结的提请抗诉、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的案件。按照评查标准,主要从案件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方面进行评查。评查采取两级院民行干警交叉评查的方式。
      评查组经评查后认为,所评查的案件总体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审查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件承办人能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讨论案件程序及审批程序均按要求进行,无违法违纪和无超期办案问题,但还是存在一些诸如案卷装订顺序不规范、终结审查决定没有送达申诉人之外的案件当事人等司法不规范的问题。
      对评查出的问题,市院民行处组织评查干警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通过学习和组织业务培训、业务研讨、文书评比等方式,提升干警对法律适用的理解与把握,规范执法行为的意识和能力,不断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确保案件质量。二是要规范案卷的立案归档工作,保障归档案卷质量。要严格落实省院下发的诉讼档案归档管理办法和案卷立卷归档要求,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卷宗装订,纠正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随时开展自查自纠。对所办案件,承办人要从案件事实认定、程序规范、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随时自查,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纠正。对案卷材料要及时查漏补缺,该填写的文书材料要填写完整,缺少的材料要补充入卷,对于不能整改的问题要杜绝以后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