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院检察长就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

09.09.2015  15:06

      9月8日下午,文县院检察长何萧就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各党组成员、专委、科室负责人集体约谈。约谈中,何萧结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生动翔实的阐述了当前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对贯彻省、市院工作要求,督促责任落实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讲政治,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的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党风廉政建设长期抓下去。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书,作好目标分解,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全方位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讲大局,服务发展大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定,必须认真行使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切实抓好落实,率先垂范、严格自律、防微杜渐,在政治上做个坚定的人,经济上做个清白的人,作风上做个正派的人,用自己的榜样作用、人格力量去带动和影响他人,引导、动员广大干警全面、正确、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建设服务好。
      三是讲原则,严守纪律底线。必须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个重点,坚持不懈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狠抓制度执行和落实,敢于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坚持以透明保廉洁,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讲效能,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在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无论这些问题表现在经济生活方面、政治生活方面,还是社会生活方面,都是干部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因此,必须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与时俱进,勇于实践,开拓创新,锐于进取,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