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引导部分省属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的通知

16.07.2015  11:48

 

 

 

 

甘教发〔2015〕35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引导部分省属本科院校

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精神,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高校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现就引导部分省属高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校转型发展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需要大规模的技术技能人才来支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我省正处于农业现代化起步、工业化转型、新型城镇化提质、信息化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现代农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需要大量的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引导部分省属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加快培养支撑和引领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转型发展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既是我省乃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紧迫需要,也是有关高校拓展发展渠道、突出办学特色、明确办学定位、实现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原则,逐步推进试点工作

结合高校自身发展实际,根据各有关学校申报情况,将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等6所本科院校和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等2所独立学院列为我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同时,支持其它省属本科院校根据各自实际和发展需要,在二级学院或专业(群)开展转型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促进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促进高校全面提升自身发展、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

三、坚持需求导向和综合改革,明确试点高校转型发展的主要任务

  试点高校要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转型发展重要突破口,以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任务,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直接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振兴和技术进步,深度融合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应用技术型大学发展之路。

试点高校要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学校章程的重要内容;要积极探索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治理结构,积极吸引企业、行业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等;要加大现有学科专业改造力度,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的专业体系和课程体系;要根据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类型、规格和质量要求,建立与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招生录取与教育教学机制,逐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和一线技术工人的招生规模;要面向行业企业需求,积极发展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继续教育;要按照真实生产、服务的技术标准与要求,加快建设“全仿真”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制定优秀教师进企业培训挂职锻炼计划、引进优秀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计划,全面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幅提高“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四、完善政策配套措施,支持试点高校转型发展

我省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支持试点高校转型发展,扩大试点高校自主办学权;并将从办学体制改革、项目资金投入、招生计划、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技术创新、国际交流等方面加大对试点学校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试点学校成为我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积极争取将成效显著、符合条件的试点高校纳入国家级试点范围。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