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院构建长效机制深化案件质量评查

07.08.2015  16:06

        今年以来,武威市检察机关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流转各类案件856件,接收案件卷宗1401册;对于法律文书、卷宗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求补送、更正12件;结案审核751件;接受转送外来文书459份。
      在案件管理方面,武威市检察机关构建长效机制,深化案件质量评查。
        一是修订质量评价标准,推进评查工作规范化。落实《武威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针对以往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武威市院通过分析研判,修订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案件实体、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立卷归档、网上办案六个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量化规范,以表格形式细化各项目的分值,使评查人员与办案人员对案件质量评价有统一的衡量尺度,最大限度保障评查结果客观公正。
      二是创新评查方式,促进评查工作精细化。两级院均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从市、县两级院选拔业务骨干50名,建立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员信息库,灵活采取自查与交叉互评、与办案部门联合评查、一般案件随机抽查,重点案件逐案评查、日常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评查方式等多种方式,按照“每案必评、先评查后归档”的制度开展评查。
        三是注重督促整改,实现评查工作常态化。推行“月自查、季评查、年复查”的三步评查法,市院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市交叉评查,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提交市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集中通报评查情况,讨论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对评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期限,强化跟踪落实,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在监督个案办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