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李东亮副检察长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07.03.2018  17:46

      2月28日,李东亮副检察长在听取近期刑事执行工作的汇报后,针对我省刑事执行工作的实际和形势提出六点要求。
        李东亮副检察长指出,一是要突出刑事执行工作的重点及亮点,各级院刑事执行部门要明确争先创优目标,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建立切实可行的定期工作考核机制,对突出有成效的工作要加强宣传和报道。省院刑事执行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早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请省院党组研究后出台,推动全省刑事执行工作。
        二是要牢固树立“规范监督”理念,积极探索建立刑事执行工作对执行机关职务违法和犯罪行为的监督检察与监察体制的衔接机制。在现有司法模式下,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请示,重视对刑事执行检察调查核实权行使,切实发挥刑事执行部门的监督职责。
        三是既要严格监督教育管理措施,又要建立配套跟进的工作激励机制。刑事执行部门考核中,对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评选、规范化驻所检察室评定等专项刑事执行工作中被全国、全省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应设置相应的加分项目,激励刑执人员的工作热情。
      四是为进一步解决刑事执行部门长期存在的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各级刑事执行部门要抓紧对现有人员状况开展统计摸底,对各级院刑事执行部门入额人员配备数量、整体人员结构等情况实事求是上报省院,并向各级院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力争取得各院党组的重视。对因人员结构不合理、严重制约影响刑事执行工作正常开展的地区,省院刑事执行部门要重点关注,必要时予以通报。
        五是针对目前各级院普遍存在的执检子系统填报不及时、不准确情况,近期省院刑事执行部门将针对执检子系统的填录举办三级院网络视频专题培训,要求各级院刑事执行部门要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刑执人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下决心学懂会用,彻底解决目前我省因执检子系统填报不力而制约、影响刑事执行工作整体推进的情形。
        六是要进一步抓好纪律作风,进一步提高刑事执行部门人员的荣誉感和争先创优精神,增强刑事执行部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