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院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06.04.2016  18:49

      今年以来,高台县检察院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早安排部署,深入扎实推进,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
      一是抓早谋实明责任。年初院党组就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从早研究谋划,主动部署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第一责任”来抓,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察、同考核。在风险再排查、权力再清理、清单再细化、责任再明确的基础上,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做到责任不遗漏、覆盖无盲区、压力传导不递减。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不松手。紧紧抓住党组成员这个“关键少数”,按照院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院党组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的第一责任,其他党组成员的具体责任进行细化,任务明确到人。并要求党组成员必须对照责任清单汇报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提醒和过程备忘,研究改进措施。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工作不力的党组成员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三是廉政教育重实效。把加强廉政知识学习作为每周一政治理论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会、干警大会、党支部生活会学习的必须内容。截至目前,该院组织多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院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带头给干警讲廉政党课,同时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三严三实”回头看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抓常抓实,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四是督察问责不含糊。把追责问责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采取全流程责任动态管理方式,建立从责任设定到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善制度体系。对干警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今年来,开展办案安全、司法作风、干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责任落实等各类检务督察5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通报批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