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院有序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

01.12.2015  16:47

        “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庄浪县检察院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积极部署,认真策划,通过组织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成立“检察服务室”、建立项目联系档案、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等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一是抓工作重心,强化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方式,着力提高服务意识,着力净化项目发展环境,着力提高项目规范标准建设,着力延伸服务领域,着力把握服务尺寸,着力加强服务宣传,积极有效推进专项行动健康深入发展。
        二是深入开展“个别需求上门服务”、“重点项目重点服务”、“普遍问题专项服务”工作,切实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工作,在项目服务中加大对工程项目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重大工程项目的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从而进一步提高专项预防的成效和渗透力,促使其他工程建设单位进一步增强参与专项行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实行项目工程廉洁“双合同”制度,要求工程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补签工程廉洁承诺书,就廉政权利义务和违约处理作出约定。检察机关对合同执行、工程建设等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回访,发现违反廉政纪律及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调查处理。
      三是加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法制咨询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预防氛围。该院本着参与不干预的工作原则,组织联系干警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和工地开展座谈交流,举办以典型案例、宣传挂图为内容的预防职务犯罪展览;播放职务犯罪案例光盘,开展警示教育法制讲座;同时在各建设工地和监理单位公布了预防负责人的电话、大力宣传开展预防工作的根本目的和重要意义,激发工程管理人员、监理、施工人员参与预防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是完善制度,从查风险、建机制、抓预防入手,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从源头预防工程建设期间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注重加强和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沟通联系,定期召开预防情况分析会,通报情况,进行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沟通发现在工程过程中危害工程建设的现象和隐患,共享预防信息资源,坚决杜绝隐情不报,压案不查,做到及早防范。努力形成预防工作合力,防范违纪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发生,保障重大工程项目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