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院提出“五个要求”落实公诉工作要点
近日,省院公诉办印发了2015年公诉工作要点,对今年的公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文件下发后华亭县院高度重视,由分管副检察长李铭主持召开了学习会,组织全体公诉干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落实公诉工作要点精神。
一是要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各级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深化公诉改革,全面履行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责。
二是要查摆问题,规范司法行为。以“执法规范化”专项行动为指导,夯实作风,打牢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基础,积极参与专项行动,自觉查找和整改在公诉工作中突出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有关公诉工作的各项规范能够有效执行,促进公诉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要严格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继续学习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刑事抗诉的标准和条件,正确处理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的关系,切实强化对法院裁判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的审查与抗诉,提高抗诉质量和效率。
四要完善公诉办案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公诉干警要时刻牢记“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要着眼于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通过第一时间介入现场勘查、参加案件讨论等方式,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侦查人员按照指控犯罪要求全面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严格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督促侦查机关做好非法取得的物证、书证的补正或合理解释工作。
五要求真务实,切实抓好落实。要在落实各项规范上下功夫,确保有关公诉工作的各项规范能够得到落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努力开创公诉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