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29.01.2018  17:16

      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18年春节期间风清气正,近日,酒泉市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及省院《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该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该院强调,2018年春节将至,全体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出现违反“十个严禁”的行为,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新颁布的《禁酒令》及《高检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要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全院干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该院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主动承担起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廉洁从政、廉洁从检各项纪律要求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传达好省院、市委在节日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文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教育引导干警坚决不触碰纪律红线,带领干警清廉过节、文明过节;要强化假期值班制度,确保节日安全。严格落实节假日请销假制度,严肃领导带班值班纪律,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在保障机关安全的同时,确保节假日期间秩序稳定,案件不出问题,不发生一起矛盾激化、涉检上访事件;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采取专项督察、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重点盯住节前预警、节中抽查和节后查处“三个时间节点”,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快查快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