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院强化“三个意识”推进案件信息公开

15.06.2015  17:41

        自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以来,静宁县检察院将案件信息公开作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协调。该院以案件管理部门牵头,及时组织案管干警参加上级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业务骨干师资培训,熟练掌握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外网后台管理访问操作规程、法律文书公开技术处理方法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操作流程等;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学习,并将省院发放的学习光盘拷贝给各业务科室;进一步强化干警对该项工作的责任意识,以案件信息公开为契机,切实转变执法观念,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二是强化监督意识,细审公开信息。该院遵循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的原则,指定1名案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每个工作日对需要公开的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逐条、逐份进行审查、复核。对法律文书屏蔽信息不全、格式不规范、语句不通顺、有错别字及标点符号使用等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承办人进行修改、纠正,在确保数量稳步增长的前提下,提高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和法律文书公开的质量。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扩大宣传。该院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口头告知、电话告知、案管大厅电子屏显示、律师接待QQ状态发布等多种方式积极对外宣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其使用和操作流程,极大地方便当事人、律师等相关人员通过网站注册用户、登陆账号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和公开的法律文书、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等事项。该院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行阳光服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不断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