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开展第八次全省检察机关“双先”表彰 

01.02.2018  19:52

 

      2月1日,省院隆重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大会,表彰近几年全省三级检察院涌现出来的18个先进检察院、30个先进集体、34个先进个人,以及在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中产生的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和先进院。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讲话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精神,在先进人物和模范干警的感召下,忠实履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由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保岗主持。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东亮在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关于授予13个单位“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和“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院”称号的决定》。  


        朱玉代表省院党组,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他指出,这次受到表彰的48个先进集体和34名先进个人,是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中的优秀代表。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法治精神的高度信仰、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充分展现了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积极向上、无私奉献的新时期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在全省检察机关形成学先进、争一流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凝聚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朱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把树立、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作为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不断推动检察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正确认识新时代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提高站位、迎难而上,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健全检察监督体系,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李保岗要求:一是要迅速掀起学习先进典型的热潮,把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政法会议、省“两会”精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检察事业发展良好环境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二是要着力增强宣传效果,通过深度挖掘和精细加工,讲出接地气、有温度、有担当的检察故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和标杆作用,塑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形象。三是要把先进典型培育纳入整体检察工作中,进一步完善选先推优工作机制,厚植滋生、培养先进的土壤,不断推出更多有影响力、感召力和说服力的先进典型,营造出创先争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汇聚推动全省检察工作蓬勃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先进检察院代表、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龙,先进集体代表、白银市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惠晓莉,先进个人代表、崆峒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位海燕分别在会上发言。
        省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干部,各市州分院检察长,受表彰集体、个人代表,及省院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据悉,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发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省院决定,授予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等18个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检察院”称号;授予兰州市检察院政治部等30个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授予李小东等34名同志“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并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