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江林区院开展对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15.10.2014  17:33

      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对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白水江林区院及时展开行动。
      一是纪检部门牵头召开专题教育会议,传达上级院通知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教育干警严格自律。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寇斌要求全体干警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自觉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严防干警以权谋私,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
      二是要求全体干警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和法律法规自查自纠。该院纪检部门制作了《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要求每一名干警本人对自己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如实填写。在干警自查完成后,纪检部门将对干警的自查情况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征求意见,若发现问题将进行彻查。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在此次活动进行过程中,该院纪检部门再次在全体干警中开展警示教育,以所在的文县一名被检察机关查处的领导干部的案件为例,特别是对其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中入“干股”为已谋取利益的行为进行深刻剖析,要求干警引以为戒,防止公权私用、滥用。
      目前,此项行动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