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院对新一届党组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29.01.2016  12:16

      2016年1月27日下午,合作市检察院召开新一届第一次党组会议,对近期市委提拔任命的党组成员进行任前诫勉谈话。
      会上,合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靳晓峥同志传达学习了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在201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随后,靳晓峥结合该院检察工作实际进行了任前诫勉谈话,并明确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树立学习意识。班子成员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当前尤其要结合检察工作和党组自身建设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要树立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同志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院党组的自身建设,增强政治自觉,从严从实履职尽责、改进作风,以实际行动为全院干警带好头、做表率、树标杆。三是要树立担当意识。作为党组成员,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重大工作要靠前指挥、亲自督导。要有很强的带队伍意识,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党纪检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要树立团结意识。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成绩、出干部、出办案能力。团结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表现。对我们党组成员来说是一种责任,一种品质。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弹各的调。五是要树立规矩意识。作为党组成员,要坚持党性锻炼从严、自我修养从严,任何时候都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组织意识、任何时候都要始终站稳党性立场,坚决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真正做到一心为党、一心为民、一心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