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安排部署开展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活动

20.09.2017  17:36

      近日,嘉峪关市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的通知》,并对开展学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玉霞对开展学习活动提出要求,全院党员干警要充分认识学习该书的重要意义,将学习该书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7·26”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纠三促”专项整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警积极对照“体检”;该院机关党委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习安排意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安排好学习进度,做好书籍的配发工作,确保全院干警人手一册;要总结分析存在的不足,带着问题学,不断深化认识和理解,增强学习效果;各党支部在抓好党员干警学习教育的同时,要做好开展学习活动的信息资料搜集工作,积极运用大众化方式、新媒体手段,广泛开展对学习活动的全方位宣传,凝聚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而共同奋斗的强大力量,沿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目前,市院的学习活动正在按照计划有序开展,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