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坚持“五个不放松”深入推进“保促”工作

30.09.2015  17:00

      今年以来,酒泉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院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服务“三农”工作力度,不断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一是以督查促落实,全面监督不放松。坚持市院一季度一督查、县院一月一督查的方式,督促各县、市、区辖区内乡镇、村、涉农部门扎实做好“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查机构,确保专项行动全覆盖。采取市院随机抽查、县(市、区)院全面检查的方式,对乡镇、村、涉农部门派驻检察室、检察联络室“七个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七个一”标准的,均要求按期整改,确保“三级派出”无死角、“三室”建设全覆盖。查公示,确保涉农资金全公开。对照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拨付情况统计表,对各派驻检察室、检察联络室涉农资金公示栏进行逐个检查,查看涉农项目进展情况及涉农资金发放政策依据、拨入金额、发放标准、发放对象等信息是否全部公开,确保“三级公开”无遗漏。查台账,确保资金管理更规范。查看各检察室、检察联络室台账建立是否齐全,对台账不完整、不规范的当场提出意见督促整改,确保涉农资金有据可查。一至九月,市院共组织督查4次,县(市、区)院累计开展督查20余次。
        二是以预防促办案,查办案件不放松。充分发挥“保民生、促三农”线索平台作用,通过对涉农资金发放情况开展入户调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推动自侦案件查办工作。
        三是以宣教促廉洁,法治宣传不放松。结合综治宣传月、法治宣传日、举报宣传周、禁毒宣传日等宣传活动的开展,组织干警深入乡镇、村组开展惠农政策及预防法制宣传工作,在乡镇、社区人群密集的地方设立咨询台,展出廉政展板,播放廉政宣传片,发放惠农政策宣传资料,多角度宣传涉农惠农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在此基础上,结合“两好两促”专项行动的开展,将警示教育、法治宣讲活动向乡镇、社区延伸,先后组织乡镇村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4场次,在乡镇、社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宣讲29场次,通过政策宣传及法治教育,有力提升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村民的法治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四是以培训促提升,履行职责不放松。着眼于提高检察联络员能力素质,创新培训理念,更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积极开展检察联络员培训工作。“以会代训”——以各县、市、区院为主体,召开“保民生、促三农”工作推进会,组织各乡镇、村、涉农部门负责人及检察联络员学习中央、省、市领导对专项行动的批示及工作要求,组织学习相关涉农惠民政策、检察联络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及涉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共开展集中培训7场,实现了全员覆盖。“以教代训”——各县、市、区院组织驻室检察员定期深入联系点,对所联系的乡镇、村检察联络员进行指导,重点讲解专项行动的新要求,宣传法律新规定,通过面对面培训,增强检察机关与基层检察室(检察联络室)的工作联系。“以查带训”——县、市、区院每月派员入室检查,通过对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公开公示、台账管理等工作的检查,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提高检察室、检察联络室的建设水平,提升检察联络员的履职能力。
        五是以解困促和谐,维护稳定不放松。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入乡、入村实地调研,了解群众困难,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的诉求解决在基层和初访、个访阶段,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