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院“四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八项禁令”

17.09.2015  16:04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有效防范违法违规办案,保障公正司法。近日,岷县院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学习高检院出台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并就今后深入贯彻落实“八项禁令”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化认识。全院干警要从思想上深化对“八项禁令”重要性的认识,熟知并理解“八项禁令”的具体内容,真正把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变为自觉行动和职业习惯,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要把执行“八项禁令”与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同步进行,聚焦到具体案件、具体事、具体责任人,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切实把职务犯罪侦查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办案。要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办案安全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权利以及依法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等各项规定,保证侦查取证活动依法合规,严防发生办案安全事故。要坚持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工作理念,提高收集、固定和使用证据的能力,既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又要把好程序关、规范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三是要加大问责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要严格执行“八项禁令”,集中解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对违反“八项禁令”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有违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其他业务部门也应吸收借鉴,结合当前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围绕司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努力解决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问题。
      四是要加强宣传,强化监督。要加强执行贯彻“八项禁令”的监督,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用比监督别人更严格的标准接受监督。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八项禁令”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听取当事人和律师等对检察机关执行“八项禁令”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和诉讼参与人的监督,确保“八项禁令”贯彻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