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院“四结合”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

14.04.2015  16:27

      近日,按照省、市院的安排部署,崇信县院认真组织干警进行集中再学习、再动员,要求各科室和干警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该院检察长刘海宇就学习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将学习与查摆问题相结合。各科室对照市院已查出的十二个方面问题,查找自己条线的不规范问题,在自己查找的同时要互相交叉进行查找,进行梳理汇总后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党组和检委会也要主动进行查找,对已查出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要积极征求外界、上级的意见、建议。
      二是将学习与整改问题相结合。各科室和每名干警要在扎实开展学习的同时,切实领会相关会议精神和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把学习与整改结合起来。坚持边学边找、边找边改,确保学习到位、查找全面、整改及时。
      三是将学习与依法办案相结合。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要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规范司法。全体干警要通过查问题,促进规范、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不出错、人不出事。
      四是将学习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目的是彻底整改不规范司法行为,各科室要在查找、整改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