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院“四举措”推进控申工作规范化

26.03.2015  15:42

      为全面贯彻执行2015年省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安排意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清水县院采取四项措施,谋划促进控申工作规范化。
      一是健全完善控告检察业务规范体系。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一步建立健全来信、来访、12309举报平台等控告举报检察业务受理流程、办理标准和审批程序,完善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信访工作制度以及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的落实,构建控告检察业务规范体系,从源头预防和遏制涉检信访的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司法不规范行为。
      二是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积极参加“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创新矛盾化解方式,把控申检察工作贯穿到“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去,通过排摸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前做好上访群众的权益保障和思想疏导,着力提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水平。
      三是严格依法规范办案。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边整改、边提高、边规范。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时限规定。
      四是狠抓初信初访办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等文件,按照诉访分离原则,加大初信初访审查分流办理力度,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受理、快速移送、依法办理,下大力气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避免信访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