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院召开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现场会

18.05.2016  17:25

      为解决省院巡视和市院“八化评估”中发现的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切实做到涉案财物管理来源去向明晰、依法及时处理、全面接受监督,深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经市院党组决定,白银市检察机关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现场会于2016年5月16日召开。两级院分管案管工作的副检察长、案管主任和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志坚,政治部主任魏正武与会作了讲话。
        魏正武从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角度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对照学习检查,积极适应从严管理新常态。要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抓紧抓实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学习,了解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掌握最新修改内容。案管条线要立足管理职能,认真梳理在编号管理《扣押清单》、接收保管涉案财物,审核上报案款处理报告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自查自纠。二是结合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通过去年的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发现,涉案财物管理混乱、款物长期积存、部门间协作配合脱节等问题较为突出。案管条线要借力今年的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推进建立有效衔接、管理机制,确保涉案财物移送接收,在库保管,以及案款的上报处理均规范有序。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发挥案管部门监督职能。两级院案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流程监管作用,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坚持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从法律文书、案卡信息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公安、审判机关和内部业务部门的监督制约,大力推动涉案财物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四是统一建设标准,完成涉案财物保管室升级改造。今年一季度,市院搭建完成了涉案财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对原有涉案财物保管室进行了升级改建。基本能够实现涉案财物入库出库、保管和处理处置等情况的实时动态掌握、全程操作留痕。各县区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借鉴市院做法,尽快完成涉案财物保管室的升级改建工作。
      赵志坚代表院党组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规范自侦案件涉案财物扣押工作。自侦部门扣押涉案财物,必须制作《扣押决定书》和配套的《扣押财物、文件清单》。提前制作空白的扣押文书,须严格按照《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18条的规定执行。除刑诉规则规定的扣押存折、信用卡、字画、金银珠宝贵重物品或者不易辨别真伪的物品须当场密封外,所有扣押的涉案物品都应当场密封。案管部门要把好审查关口,没有密封的物品一律不予接收。二是全面清理长期积存遗留涉案财物。对因部门沿革、人事变动导致原办案部门不存在、原办案人员工作调整的,一律由接续其工作职责的部门和部门领导负责清理积存工作,不得以物是人非为由推诿责任。在处理积存工作中,要先处理案、再处理物。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自侦、案管、计财三部门要明确自身职责,做好份内工作。自侦部门要规范扣押行为、及时移送、办结案件同步提出处理意见;案管部门要把住监督关口、妥善保管、杜绝积存滞留问题发生;计财部门要记账明晰,对案管部门提供的款项来源文书不齐全的不予接收、处理文书不齐全的不予下账。各部门要相互协作,高效运转,全面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
        会议还邀请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平台的开发公司讲授了信息平台的开发背景、基本功能和独有优势,与会人员参观了市院改造升级后的新赃证物保管室,现场了解软硬件配置方面的变化,观看了涉案财物在管理平台内接收、入库和出库的操作流程和在库盘点、信息统计查询等功能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