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2.03.2016  16:56

      3月18日,平凉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调研员、各部门负责人、副县级干部及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干警,各县(区)院检察长和纪检组长参加了会议。会上,市院检察长与各县(区)院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辞职承诺书》。市院李存生组长作了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张发魁检察长做了重要讲话。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魁同志对做好2016年全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两级院党组,既是领导主体,又是工作主体。两级院一把手就是第一责任人,各级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和党内职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要始终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三是要强化压力传导,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防止压力和责任层层递减。四是要持续正风肃纪,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纠“四风”问题,密切关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紧盯年节假期,紧盯八小时外,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下去,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驰而不息抓作风的浓厚氛围,坚决防止“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反弹。五是要深化“纪检组长一票否决”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于重大财务支出实行纪检组长“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