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院副检察长鲁仲明莅临康乐县院督查工作

05.05.2017  15:31

      5月4日上午,临夏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鲁仲明一行莅临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对县院贯彻落实省院、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州检察长会议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查活动。
      鲁仲明一行先后深入康乐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驻附城镇检察室和控申信访接待室,实地查看了检察室和控申信访接待室办公场所建设和办公设备配置情况,通过查阅工作资料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人员到位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康乐县院工作汇报会上,鲁仲明指出:此次对康乐县院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年”督查活动,主要围绕《临夏州人民检察院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作内容,从六个方面进行督查。通过明察暗访督查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康乐县院对州院“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确定的38项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摸清康乐县院对完成重点工作任务采取的措施和办法,掌握和了解目前取得的工作成效,掌握和了解工作实施和推进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听取县院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打算。
      会上,康乐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忠良根据督查组要求,从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改革任务推进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汇报,并提出了六项具体工作打算。
      鲁仲明对康乐县院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康乐县院党组要对“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将活动的开展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院和全州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检察各项改革任务的推进和落实结合起来,不断促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康乐县院要继续努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靠实责任、抓好落实,要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等系列教育活动,健全完善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努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三是康乐县院要积极稳妥的推进检察员额制改革、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要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按期落实。四是康乐县院要在“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和查找出的问题,紧盯不放,制定切实管用的办法和措施,积极推动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五是康乐县院对今年省院和州院安排部署的工作目标,要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要充分重视对业务数据和“核心数据”的把握,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下午,鲁仲明一行还深入康乐县院政工科等科室,对单位学习情况、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和办公办案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康乐县院班子进行了通报反馈。鲁仲明指出:此次督查中,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听取汇报和座谈活动,总体感觉康乐县院党组一是对省院和州院安排布置的重点能够集中抓,核心工作能够专人抓,关联工作能够协调抓,工作抓出了一定成效。二是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对维稳工作和平安康乐建设工作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对司法责任制和人员分类管理等检察改革工作基本框架已形成。对基层检察室工作院党组和检察长重视程度高,基础工作开展的较好,希望抓好运行。鲁仲明副检察长在积极肯定康乐县院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自侦案件查办力度不足,与州院要求有差距。二是驻看守所检察室存在无人值班情况。三是控申信访远程接访系统未投入使用,接访登记记录和转办流程不规范,举报信息登记不全面。对存在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
      马忠良表示:该院党组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即知即改,尽快加以解决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