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副检察长李东亮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出新要求
14.03.2016 16:19
本文来源: 检察
3月10日,省院副检察长李东亮利用在庆阳开展深入大调研活动之际,专门召集召开了庆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并对我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出新要求,会议由庆阳市院检察长田金主持,市院公益诉讼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区院主管检察长、民行科长、市院民行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李东亮指出,公益诉讼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大部署之一,是权力监督和法律监督体系的重大改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高检院把甘肃省选为13个试点省份之一,既是对我省行政检察工作的信任和肯定,也是对我们工作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的考验。开展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是我们的硬任务。全体民行检察干警要深刻领会上级部署精神,充分认识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和作为试点院承担的历史使命,强化责任,凝心聚力,将高检院、省院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对全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李东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加大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力度。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公益诉讼关注“公益”,聚焦民生,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相关,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于推进环保事业发展,促进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我们要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深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纠正行政机关在这些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及行政机关监督不到位问题,让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成果共享。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完成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要在案件线索来源上有所突破,各院要加强案源机制建设,认真研究“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案件线索的途径和方法,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构建检察各业务部门之间移送线索的工作渠道。省院今年将把案件线索排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通报指标,所有试点院至少要有一件公益诉讼案件层报省院这是一项硬指标。省院要对各地区上报的案件线索进行定期评价,对于质量高、数量多的院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线索少、质量差的院进行通报批评。三是要进一步把握好关键环节,确保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要把握好公益诉讼的标准、范围和重点,牢牢抓住公益这个中心,坚持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推进工作。要坚持案件层报审查机制,认真履行程序规定,对于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要充分发挥检察官办案组的集体讨论以及检察长审批把关作用。对于准备向法院起诉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层报高检院审查批准,严格做好案件审批及层报批准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院党组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任务来抓。民行检察部门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畅通与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和反渎部门、侦监等部门之间移送线索的渠道。要加强上下级院之间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上级院要加强对下级院指导与支持,下级院要及时上报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跨区域案件的调查取证各地区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外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李东亮最后指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试点地区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希望我省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在高检院和省院公益诉讼试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发挥市院民行处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各县区院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攻坚克难,改革创新,不断推动我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田金表示,庆阳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为契机,按照李东亮副检察长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厘清认识,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努力将公益诉讼工作打造成为庆阳检察的一张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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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201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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