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副检察长李东亮在酒泉等院开展调研

23.02.2017  19:02

      根据省院“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整改”活动安排,2月13日至16日,省院副检察长李东亮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酒泉、嘉峪关市院和矿区分院及部分基层院开展检察工作调研,听取了两级院相关工作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就做好今后工作提出要求。


      李东亮一行紧紧围绕此次调研活动的主题,通过听取汇报、座谈研讨等方式,全面了解了酒泉、嘉峪关市院和矿区分院及肃州区院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中纪委、省纪委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情况,以及开展专项行动、查办职务犯罪、司法改革、乡镇检察室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了两级院对2017年度各条线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的意见建议,并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省院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等方面提出要求。


      李东亮对酒泉、嘉峪关市院和矿区分院各项检察工作做出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三个院学习贯彻中央、高检院和省委、省院相关会议精神有计划、有安排,能够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抓早、抓主、抓重,有重点、有目标地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并按照省院“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整改”活动的要求,及时部署开展了学习讨论和深入基层院调研工作。同时,各院提出的意见建议经过了深入的思考,符合具体工作实际,为促进全省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李东亮强调,当前正值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和各项司法改革持续推进的特殊时期,也是深入推动检察工作的重大机遇期,要以党和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为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明确认识检察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明确认识检察人员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工作职责,放眼全国、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认真谋划好各项检察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培育亮点、树立典型,着力打造出自己的工作品牌。一是进一步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两好两促”、“双联”专项行动及乡镇检察室工作,紧密结合厂矿企业分布多的地域特点,将各项专项工作抓深、抓细,扎实推进,抓出成效,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效果,并注重总结出有地区特点的工作经验。二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反面教材和典型案例,经常性地提示警醒,尤其在改革时期、在变革时代更要守住廉洁的底线、纪律的红线。在机构改革设计、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工作中,要突出党的建设和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将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三是要持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良好势头,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特别是市院和院领导要带头办案,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规模不缩、稳中求进,并要强化依法规范办案,注重办案安全,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切实落实办案责任制,助推党的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四是不断加强对干警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干警素质。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每个干警要坚持自加压力式的学习,将自我加压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有效防止学习动力不足、实践经验不够的问题。在不断加强学习培训的基础上,要采取岗位练兵、“走出去”等多形式的学习方式,学习先进检察院的工作做法和工作经验,促进全体干警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五是在改革时期要有探索创新精神,不能等靠要,而要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多思考、多实践,特别是在开展专项行动、派驻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中,要将其作为新时期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注重贴近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贴近不同地域的检察工作实际,贴近检察工作部署和工作职能,创造性、创新性地开展工作,不断促进和推动检察工作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