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院前急救号码为120 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设置

24.11.2014  12:38

  原标题:我省院前急救号码只有120

  急救中心设置受理系统,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设置

   中国甘肃网11月2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赵汇)省卫生计生委公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日前正式实施,明确规定甘肃省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急救中心(站)设置“120”呼叫受理系统和指挥中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等内容。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院前医疗急救。

  《细则》明确,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是由政府主办的公益性事业。院前医疗急救有“五不准”: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二、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三、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四、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五、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细则》强调,医疗机构如未经批准擅自使用“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或者其他带有院前医疗急救呼叫性质号码的;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急救中心(站)因指挥调度或者费用等原因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