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院制定实施办法规范案件信息公开
26.11.2014 19:45
本文来源: 检察
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为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案件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发布,近期,庄浪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院关于案件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结合该院实际,制定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了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批程序、时间等具体操作规程。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各个诉讼阶段各不相同:审查批捕阶段主要公布在本地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和环境保护类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主要公布所办案件起诉书和抗诉书;各业务部门所办监督案件在各个诉讼环节都要公布。为确保不泄密、不侵犯公民隐私,案件信息公开实行三级审批,公开前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检察长批准,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擅自公开的,公开者承担全部责任。案件信息公开的时间,坚持“当天上系统”原则,对应当公开的案件,在作出决定后,办案部门起草通俗易懂案件信息文稿,经三级审批后,统一交案管中心,案管中心在1天内将案件信息挂上公开系统,以方便群众查阅。
《办法》施行以来,该院已公布案件信息46条。《办法》的制定,对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检务公开效果、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也有对检察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更有利于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本文来源: 检察
26.11.2014 19:45
甘肃省公安机关主动“借智” 探优化治安环境“良策”
新华网兰州5月11日电(宋燕 实习生 李伟)1公安厅
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将推出9项便民利民措施
5月10日,公安厅
全省公安机关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后,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