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院“六举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6年4月5日,清水县人们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省市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该院检察长杜彦群要求,采取六项措施全面落实党组主题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和案件监督,旨在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办案质量。
一是突出主业。把该管的管起来,把不该管的工作还给主责部门,杜绝“种别人田、荒自己地”的问题。
二是明确监督重点。强化对本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查,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管理人财物等重要部门以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实行“执法办案责任承诺”制。即案件在受理之日,办案人即将受理案件基本情况报备纪检组,同时案件承办人签订“执法办案责任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概括了执法办案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注意事项。
四是实行“办案质量监督” 制。即纪检组每月从全院各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选取部分案件,交由人民监督员或本院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对所办案件从程序法和实体法全方面进行评价,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办案瑕疵。
五是实行“查办案件反馈跟踪”制。纪检组将案件质量评查组从发现的办案瑕疵汇总分类,及时跟办案人员交流反馈,指出办案中应注意的问题。并跟踪回访案件当事人,调查办案人员在办案中是否严格执法、有无吃喝卡要等不廉洁情节以及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六是实行责任追究制。该院纪检组重点对车辆管理使用、上班纪律和重要岗位值班等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通报全院,并通过警示提醒、责令纠错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该院采取“六举措”既监督了干警廉洁办案,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检察干警的纪律作风必将明显改善,办案质量必将明显提升,将收到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