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院全面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

28.09.2014  15:24

        高台县院认真贯彻落实王三运书记“抓覆盖、抓深入、抓效果”指示精神,高起点定位,高标准推进,高效率完成,高成效达标,重点抓“十项”工作,“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从点到面扎实推进,受到了省市检察院领导的一致好评。
      一是抓调查研究。由该院副检察长带队,深入乡镇、村(社区)、涉农部门开展摸底调查,摸清工作底数,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三室建设、三员选聘”打好基础。
        二是抓责任明确。实行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制,细化安排,责任到人;党组成员每人负责一个乡镇、两个涉农部门和一个社区、三个行政村;中层干部每人负责一个乡镇和五个村;其他干警每人负责五个村。
        三是抓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五个示范点建设标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各乡镇、村(社区)实际,进行借鉴和全面复制推广。
        四是抓法制宣讲。成立涉农惠农法律政策宣讲团,精心准备宣讲材料,开展涉农惠农法律政策宣讲,每个乡镇讲课不能少于3场次,使涉农惠农法律政策深入基层干部群众。
        五是抓三员培训。八月下旬组织开展联络员培训,为联络员颁发聘书,明确联络员职责,建立健全联络员信息网络,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保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是抓入户调查。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收集涉农惠农资金方面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干警亲自入户调查率小村不少于50%,大村不低于30%。
        七是抓建章立制。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建章立制,堵塞在涉农惠农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发放中存在的漏洞。
        八是抓宣传总结。增强收集信息的敏锐力和洞察力,在工作中及时收集和整理活动信息和视频资料,做到人人抓宣传,借助各种媒体宣传专项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是抓亮点培树。要强化创新意识,集思广益,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创新,争取每个乡镇、每个涉农部门都有创新工作,使专项行动真正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服务三农的有效载体和广阔天地。
        十是抓考核奖惩。要明确考核标准,加大奖惩力度。对专项行动中的创新工作、先进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行动滞后,推进不力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