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科技强检工作
5月6日上午,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百家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永昌县检察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科技强检工作。
会议听取了技术科关于争创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通过了《争创“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永昌县院虽然取得了“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但距“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评比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要在借鉴兄弟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精心谋划,通过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提升科技强检工作标准,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调动全院干警以求真务实、奋力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面貌,推动永昌县院科技强检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使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核心战斗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会议提出,要对前期创建工作进行认真疏理,对照标准,逐项检查,查漏补缺,要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力争在二年内全面达标。一是要强化领导、精心部署。利用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百家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的契机,按照相关要求,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科技强检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负全责,分管检察长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创建工作的落实,各部门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各部门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根据《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任务分解表》,明确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并制定具体措施,扎扎实实地全面开展创建活动。三是要对照标准,找准差距。要根据时限要求和基层院创建标准,摸清实际工作现状,认真对照标准,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化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对照标准找差距,找准差距抓创建,对已创建达标的项目,要及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和装订工作。四是要加强督导,确保实效。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工作措施。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创建工作的部门要启动问责机制,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