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党组中心组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交流
11月10日,酒泉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开展了学习体会交流。
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组成员带头作了交流发言。该院蒋昱程检察长指出,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市院要在全市检察机关中做出表率,进一步细化任务,带头学习、带头贯彻;要按照高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武汉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求,在进一步深入学习、全面落实全会精神上下功夫,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上下功夫;要切实找准检察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推动全市检察事业全面健康跨越发展。
对进一步开展好学习活动,蒋昱程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交流。市院党组成员和其他县级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宣讲,带头交流。在本月内,每名党组成员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市院和联系院干警做一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辅导,其他县干部要在中心组或全院学习会议上交流学习体会,要在《酒泉检察》开设学习交流专题,组织优秀体会文章交流展示。政治部要按照市委和上级院的要求,做好学习活动的安排组织。二是要同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当前学习贯彻活动要做到三个结合:要把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同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要同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要同当前各项检察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鼓舞士气,推进工作。三是要认真谋划好各项检察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既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有多达180多项具体的法治措施,法治中国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已经非常清晰明确。全市检察机关要通过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武装头脑,增强依法履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和决心,提升检察干警的职业自豪感和自信心,最后落实在依法履职和办好案件上。要结合绩效考核工作,对照目标找差距,全面完成今年最后两个月的工作任务,对明年工作做到早思考、早谋划、早安排、早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