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院党组专题研究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提出八项工作措施

01.12.2016  00:38

      11月29日,平凉市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听取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研究室工作座谈会精神汇报,专题研究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八项措施。
        一要充分认识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服务和保障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作用。各县区院和市院各部门都要把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摆在恰当的位置来谋划、部署、安排和考核,定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法律政策研究骨干队伍建设,推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明确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职责范围,全面部署和谋划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全面加强检察应用理论研究、检委会办公室工作、法律适用研讨、法律适用问题请示、个案类案研究、案例研讨、案例指导等工作。
        二要推动形成研究室牵头抓总,各部门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大研究”工作格局。研究室(或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工作安排、任务分配、组织协调、督办指导、课题立项、成果验收、交流转化、考核考评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就论文写作、案例报送等工作向业务部门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要求,并做好定期考核和通报工作。各业务部门和全体干警要切实履行研究涉及本部门法律政策问题的职责,深入研究司法办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撰写针对具体应用问题的应用型理论文章。深入开展个案类案研究,积极撰写案例评析材料。
      三要进一步加强案例研讨和案例指导工作。按照省院转发中国检察官协会《关于开展“首届百篇法律适用指引案例评析精品评选”活动的通知》,开展优秀案例评析文章评选活动,要求各县区院报送5至8篇案例评析文章,市院反贪局、反渎局、公诉处报送3至5篇案例评析文章,评选优秀案例评析文章编辑1期《平凉检察》案例评析专刊。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案例报送和案例研讨,按照省院要求,每个县区院和市院反贪局、反渎局、公诉处每季度至少报送1件典型案例。
        四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继续落实市院《关于开展法律适用研讨活动的通知》(平检发研字〔2016〕5号)中提出的研讨范围和重点,深入开展法律适用研讨活动。市院和各县区院每年召开1次解决办案实际问题的法律适用研讨会。业务部门干警要针对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撰写法律适用调研报告。对有必要向省院、高检院请示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向研究室报送。
        五要进一步做好法律政策研究骨干人才培养工作。按照市院《关于结对培养法律政策理论研究人才的通知》(平检发研字〔2016〕6号)要求,继续做好全市首批法律政策研究骨干培养工作,做到要求不变,措施不变,力度不减。
        六要建立健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激励机制。按照高检院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落实《平凉检察》稿费,每千字200元。
      七要加强对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保障。各县区院要加强对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为研究室(或办公室)、办案业务部门和重点培养对象订购《检察日报》、《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检察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检察调研与指导》等必要的理论刊物,为他们学习研究、发表文章提供条件。
      八是市院研究室要注意巩固和发展与高检院《中国检察官》、《检察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检察调研与指导》等有关刊物的联系,为干警研究成果转化搭建平台。
        平凉市院检察长蒋昱程主持会议,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调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