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院党组专题研究全市基层院建设工作
近日,兰州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听取了市院政治部对县区院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情况的督导调研报告,并就下一步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上,市院政治部调研组作了专题报告,从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对8个县区院在基层院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归纳总结。报告指出,几年来,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虽然有了一定进展,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基础仍然薄弱,检察业务人才缺乏,检察文化缺乏精神内涵;二是重视程度不够,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办案力量不足;四是检察工作亮点打造力度不足,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不够。
与会人员经过研究讨论,一致通过了调研报告,并充分肯定了此次督导调研成果。会议强调,开展此次督导调研是深入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省院《2014-2018年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落实检察长会议部署精神,巩固基层检察院建设成果,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推进全市基层院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针对今后如何做好基层院建设工作,该院检察长华风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纲要》和《规划》的落实,切实提高工作责任心,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整体水平;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大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培训方式优化基层检察队伍的学历、专业结构,大力培养专业人才、业务骨干和业务专家;三是坚持将基层院建设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度结合。要做到检察业务和综合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大力整治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的司法行为,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四是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应用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各级领导务必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推进这两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五是努力打造工作亮点。要结合各县区特色和本院特点,不断创新工作亮点,并结合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分析、总结和调研,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做好宣传推广,加快基层院建设的步伐;六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基层院要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对各科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为年末开展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