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院“以案释法”公布年度十大案件
中新网兰州1月15日电 (徐雪 崔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14日发布2021年度十大案件“以案释法”。十大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环资、知产、执行等领域,具有案件典型性、新颖性,裁判引领性、示范性,以及社会影响力大、公众关注度高等显著特点。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席小鸿介绍说,在惩治刑事犯罪工作中,甘肃高法选取了杨肃原故意杀人案、姚海宁等44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和陈玉高空抛物案。
其中,杨肃原故意杀人案是甘肃省近年来影响最为恶劣的暴力杀医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暴力伤害医护人员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以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使命担当,为杜绝疫情防控期间发生恶意暴力辱医伤医事件发挥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姚海宁等44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是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后,省法院审理的兰州地区涉案人数最多、影响最为恶劣的黑社会犯罪案件。
席小鸿说,“高空抛物”入刑以来,甘肃省首例以“高空抛物罪”定罪量刑的案件。发布这个案例,通过对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被告人陈玉判处刑罚,使老百姓深刻认识到高空抛物不再是无关紧要的小事,而是违法犯罪的大事,引领全社会共同守护大家“头顶上的安全”。
十大案件还包括某热电有限公司与某环境保护基金会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件的处理,既督促生产企业按照替代性修复方案消除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又促进其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引导环境破坏者转变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对司法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席小鸿称。
近年来,全省法院以追求环境实质改善为目标,建立生态恢复性补偿机制,设立13个生态修复林基地,复绿面积达8600亩,相当于年均中和二氧化碳量9886吨。(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