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院“五要求”开展中秋节前廉政警示教育

04.09.2014  17:05

            9月3日下午,康县院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二条”规定和检察人员“廉洁从检十不准”以及“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整纠“四风”问题,很抓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中秋佳节,召开了全院干警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礼平首先组织学习了中央、高检院各项纪律规定和县委一起违纪情况通报,教育干警要廉洁自律、自重自省,并对节日期间廉政、安全、值班、各项业务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在节日期间认真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对涉检上访矛盾,发现苗头及时调处;二是认真开展检务督查,院领导带领纪检、案管部门在节前采取明察暗访、临时抽查等形式,对全院落实各项规定、禁令和值班、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加强节日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建立值班日志,加强人员、案卷文档、水电、枪支、车辆和机关安全管理;四是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畅导勤俭文明、信息问候过节,严禁公款送礼,反对铺张浪费,认真落实中央和高检院的各项规定和禁令,严禁出入高档酒店和娱乐场所,狠刹“会所中的歪风”和“舌尖上的腐败”,着力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五是认真落实国家放假时间规定,节日期间重要部门加强值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会后全体干警纷纷表示,要认真落实院党组的五点要求,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过一个勤俭节约、文明安全的“中秋”佳节,会议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