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院“严把三关”不断强化固定资产管理

24.07.2014  16:04

        近年来,灵台县院依据各级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具体环节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坚持严把“三关”,避免了“重购置、轻管理,低处置”现象的发生,初步形成固定资产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严把固定资产购置关。按照科学、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把固定资产的购置列入全院年度预算,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对技术含量高及贵重的办公、办案设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项目论证;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分离制度》,固定资产的购置大到计算机,小到桌椅柜子,一律先行审查,后统一购买,纪检组进行监督,对申购资产超过配置标准的情况坚决不予审批。有效的避免了资产配置的随意性、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严把固定资产的使用关。首次,对办公用具、计算机等固定资产实行“三定三统一”管理制度。“三定”是指定人、定物、定责,凡是办公用具和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在管理上落实到人,登记造册,定期检查,丢失损坏由各部门责任人予以承担;“三统一”是指由院计财装备部门对上述固定资产归口管理,统一建档建簿,制定全院各科室使用一览表,在财务室统一备案,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有效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其次,对车辆等实行《交通资产统管统派制度》。即办公办案用车先由用车部门填写申请单,注明行驶路线,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统一派车。最后,坚持动态管理。定期组织进行资产清查,保证资产的使用单位、使用人员、使用地点实时相符。
        三是严把固定资产的处置关。对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坚持严把“三关”。即严格审批关。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程序、手续严格进行层层审批,杜绝资产处置的随意性;严把监督关。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的透明度;严格评估关。认真落实资产评估制度,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固定资产,在进行处置前都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按评估的结果进行处置,避免资产处置的盲目性。